上饶县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单
上饶县餐饮业经营户、广大消费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西省开展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餐饮消费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优化餐饮消费环境,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18年5月下旬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就相关整治内容宣传如下:
一、工作目标:集中力量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消费市场秩序监管,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打造安全、放心、公平、便利的市场消费环境,引导和促进餐饮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对象:提供餐饮服务的各类场所,重点是宾馆、酒店、饭店和餐饮连锁企业等餐饮服务单位。
三、整治重点:1、收取包厢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2、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标价外加价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3、未经食品经营许可或超许可范围从事餐饮经营的违法行为;经营中使用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物质、腐烂变质、超保质期等不合格食品原料行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行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等。4、设置最低消费的违规行为。
四、维权渠道(投诉举报电话):
12312(商务举报投诉电话);12358(价格举报电话);12315(消费投诉举报电话);12331(食品药品举报电话)。
上饶县商贸流通管理办公室
上饶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上饶县物价局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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