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索引号: | 00-2018-00107 | 发布机构: | 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18-05-18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饶县教体字〔2018〕90号 | 关键词: | 上饶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学生安全知识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学生安全知识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赣教稳定字〔2018〕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学生安全知识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饶教电字〔2018〕24号)要求,切实开展好学生安全知识集中教育活动,使我县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
上饶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学生安全知识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中学、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直学校,各民办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学生安全知识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赣教稳定字〔2018〕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学生安全知识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饶教电字〔2018〕24号)要求,切实开展好学生安全知识集中教育活动,使我县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学生安全知识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
上饶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教育厅文件
赣教稳定字〔2018〕9 号
关于开展 2018 年全省学生安全知识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 各高校,厅属各院校: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学校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和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全省中小学和大中专院校开展学生安全知识集中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和全省高校 2018 年入学的新生。
二、主要内容及形式
集中教育活动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7〕9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教思政〔2018〕1 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 号)等文件为依据,以国家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毒品预防、心理(生理)健康、反暴力欺凌、反邪教、防溺水、防拥挤踩踏、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防暴恐、防盗抢、防诈骗、防传销、防触电、防雷击、防电梯伤害以及疾病预防和自然灾害防范等方面的知识学习为重点,通过课堂教学、 组织演练、养成教育、网络答题等形式,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方法与步骤
集中教育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 月中旬—7 月中旬)。各地各校针对当前安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学校安全教育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活动方案。要将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列入 2018 年下学期课程设置规划,纳入教学内容,制定教学计划,保证课时。同时,抓紧师资培训,充分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教育和效果检测阶段(9 月上旬-12 月中旬)。各地各校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围绕集中教育活动的重点内容,按照课程安排和教学计划,通过课堂教学、校园广播网络、组织演练、制作展板、观看影片等形式, 充分利用课内、课外时间,大力开展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活动。在集中教育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对集中教育活动效果进行检测。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开展安全知识集中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是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确保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加强协调。集中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将作为重要指标列入本年度设区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和高校安全稳定工作考评。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印发
上饶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