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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2017-00022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7-08-12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文 号: 饶县民字[2017]57号 关键词: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上饶县社会保障扶贫脱贫 攻坚“奋战一百天、迎接省验收”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饶县社会保障扶贫脱贫攻坚“奋战一百天、迎接省验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民政所,局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各单位:

   现将《上饶县社会保障扶贫脱贫攻坚“奋战一百天、迎接省验收”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按时上报。

上饶县社会保障扶贫脱贫攻坚“奋战一百天、迎接省验收”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统一战略部署和县扶贫开发小组《关于印发上饶县脱贫攻坚“奋战一百天、迎接省验收”活动安排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力以赴推进社会保障扶贫各项政策落实落地,经县社会保障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17年8月12日起至2017年11月20日。在全县社会保障扶贫脱贫攻坚“奋战一百天、迎接省验收”活动。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以更加过硬的举措,更加有效的行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县社会保障扶贫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总体要求

坚持“精准识别、整合资源、综合施策、精准扶贫”的原则,精准掌握社会保障扶贫对象底数,按照相关要求,将社会保障扶贫政策落细、落小、落地,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确保实现2017年底的脱贫攻坚目标。

三、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奋战一百天、迎接省验收”活动,到11月中旬,全县社会保障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各项社会保障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1、社会救助提标提补工作,全面完成,资金到位;

2、农村低保户纳入建档立卡户重叠率达到75%以上;

3、城乡低保数据录入率100%;

4、开展清理基层干部违规办理低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下发实施方案;

5、落实健康扶贫医疗救助政策到位;

6、落实十类重大疾病免费救助工作;

7、落实2017年1月1日至5月19日以来住院贫困患者报销比例未达到90%的补偿款回补完;

8、完成新增农村低保对象个人档案、台账汇总审核工作,数据录入工作;

9、完成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贫困的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工作;

10、落实2016年7-12月城乡个人对象医疗救助资金360万元,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11、2017年度非建档立卡对象医疗救助个人资料汇总、审核资金发放到位;

12、建立农村低保扶贫建档立卡户对象对比台账;

13、农村低保与扶贫衔接精准识别工作,做到应纳尽纳;

14、对农村低保清退户进行上门回访,提高群众满意度;

15、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困难户临时救助力度,解决临时困难;

16、完成省慈善总会“栽富树”项目有效对接;“刨穷根”帮扶中职贫困学生项目;“暖床前”项目帮扶“孤寡、失独”老人120人;“助学优秀贫困大学生”助学项目;“扶自立”关爱留守儿童项目150名相关对接工作;

17、继续精准识别建档立卡户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18、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低保,实行政策性保障。

19、全额资助建档立卡城乡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有关政策。

20、全面落实困难(低保)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精准到人,不落一人。

四、保障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县民政局要充分发挥牵头单位协调、组织实施、督查指导的工作职责,推动社会保障扶贫脱贫攻坚有序开展。各社会保障扶贫成员单位与镇(乡、街道)要切实履行职责,扎实有序地做好职责内的社会保障扶贫各项工作。

2、强化工作落实。各社会保障扶贫成员单位与镇(乡、街道)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始终胸怀为民利民的热情,以订钉子的精神,卯足干劲狠抓保障扶贫各项任务落实。要尽职尽责,简化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增加群众认同感,提高群众满意度。

3、强化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要强化政策宣传到位,深入各镇(乡、街道)对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开展新一轮保障扶贫政策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对的保障扶贫政策的知晓率。

4、强化督查问责。县保障扶贫领导小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督查力度,真督实导,及时查出工作实情,督促问题整改。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对因保障扶贫“奋战一百天、迎接省验收”活动开展不力、效果不好、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要呈报县委、县政府和县强攻办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采取相应组织措施。

附件:社会保障扶贫脱贫攻坚“奋战一百天、迎接省验收”活动计划安排表

社会保障扶贫脱贫攻坚“奋战一百天、迎接省验收”

 活动计划安排表

工作内容

  责任股室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社会救助提标提补工作

社会救助股

8.25

民政局、财政局

2

农村低保户纳入建档立卡户重叠率达到75%

居民家庭经

济核对中心

8.30

民政局

3

城乡低保数据录入率100%

居民家庭经

济核对中心

8.30

民政局

4

开展清理基层干部违规办理低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下发实施方案

社会救助股

8.12

民政局

5

落实健康扶贫医疗救助政策到位

社会救助股

8.30

民政局

6

落实十类重大疾病免费救助

社会救助股

8.30

民政局

7

落实2017年1月1日至5月19日以来住院贫困患者报销比例未达到90%的补偿款回补

社会救助股

9.30

民政局

8

完成新增农村低保对象个人档案、台账汇总审核工作,数据录入工作

居民家庭经

济核对中心

8.30

民政局

9

完成农村低保纳入建档立卡扶贫户重叠户进度报表

居民家庭经

济核对中心

8.30

民政局

10

完成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贫困的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工作

社会救助股

9.15

民政局、医保局

11

落实2016年7-12月城乡个人对象医疗救助资金360万元

社会救助股

9.30

民政局、财政局

12

2017年度非建档立卡对象医疗救助个人资料汇总、审核资金发放情况

社会救助股

11.15

民政局、财政局

13

建立农村低保扶贫建档立卡户对象对比台账

居民家庭经济核对中心

8.30

 民政局

14

开展清理基层干部违规办理低保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

社会救助股

10.30

 民政局

15

农村低保与扶贫对接精准识别纳入常规工作,做到应纳尽纳

社会救助股

11.30

 民政局

16

对农村低保清理户进行上门回访,提高群众满意度

社会救助股

10.30

民政局

17

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困难户临时救助力度,解决临时困难

社会救助股

10.30

民政局

18

省慈善总会“栽富树”项目有效对接

慈善会办公室

9.30

县慈善会

19

“刨穷根”帮扶中职贫困学生项目

慈善会办公室

9.30

县慈善会

20

“暖床前”项目帮扶“孤寡、失独”老人120人;“助学优秀贫困大学生”助学项目;“扶自立”关爱留守儿童项目150名相关衔接工作

慈善会办公室

9.30

县慈善会

21

精准识别建档立卡户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落实到位

农保局

8.30

人社局、财政局

22

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低保,实行政策性保障

县残联

  9.30

县残联、民政局

23

全额资助建档立卡城乡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有关政策

县残联

9.30

县残联、民政局

24

全面落实困难(低保)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精准到人,不落一人

县残联

11.15

县残联、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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