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索引号: | 01-2017-00022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7-08-12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饶县民字[2017]57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上饶县社会保障扶贫脱贫 攻坚“奋战一百天、迎接省验收”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饶县社会保障扶贫脱贫攻坚“奋战一百天、迎接省验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民政所,局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各单位:
现将《上饶县社会保障扶贫脱贫攻坚“奋战一百天、迎接省验收”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按时上报。
上饶县社会保障扶贫脱贫攻坚“奋战一百天、迎接省验收”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统一战略部署和县扶贫开发小组《关于印发上饶县脱贫攻坚“奋战一百天、迎接省验收”活动安排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力以赴推进社会保障扶贫各项政策落实落地,经县社会保障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17年8月12日起至2017年11月20日。在全县社会保障扶贫脱贫攻坚“奋战一百天、迎接省验收”活动。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以更加过硬的举措,更加有效的行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县社会保障扶贫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总体要求
坚持“精准识别、整合资源、综合施策、精准扶贫”的原则,精准掌握社会保障扶贫对象底数,按照相关要求,将社会保障扶贫政策落细、落小、落地,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确保实现2017年底的脱贫攻坚目标。
三、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奋战一百天、迎接省验收”活动,到11月中旬,全县社会保障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各项社会保障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1、社会救助提标提补工作,全面完成,资金到位;
2、农村低保户纳入建档立卡户重叠率达到75%以上;
3、城乡低保数据录入率100%;
4、开展清理基层干部违规办理低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下发实施方案;
5、落实健康扶贫医疗救助政策到位;
6、落实十类重大疾病免费救助工作;
7、落实2017年1月1日至5月19日以来住院贫困患者报销比例未达到90%的补偿款回补完;
8、完成新增农村低保对象个人档案、台账汇总审核工作,数据录入工作;
9、完成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贫困的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工作;
10、落实2016年7-12月城乡个人对象医疗救助资金360万元,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11、2017年度非建档立卡对象医疗救助个人资料汇总、审核资金发放到位;
12、建立农村低保扶贫建档立卡户对象对比台账;
13、农村低保与扶贫衔接精准识别工作,做到应纳尽纳;
14、对农村低保清退户进行上门回访,提高群众满意度;
15、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困难户临时救助力度,解决临时困难;
16、完成省慈善总会“栽富树”项目有效对接;“刨穷根”帮扶中职贫困学生项目;“暖床前”项目帮扶“孤寡、失独”老人120人;“助学优秀贫困大学生”助学项目;“扶自立”关爱留守儿童项目150名相关对接工作;
17、继续精准识别建档立卡户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18、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低保,实行政策性保障。
19、全额资助建档立卡城乡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有关政策。
20、全面落实困难(低保)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精准到人,不落一人。
四、保障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县民政局要充分发挥牵头单位协调、组织实施、督查指导的工作职责,推动社会保障扶贫脱贫攻坚有序开展。各社会保障扶贫成员单位与镇(乡、街道)要切实履行职责,扎实有序地做好职责内的社会保障扶贫各项工作。
2、强化工作落实。各社会保障扶贫成员单位与镇(乡、街道)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始终胸怀为民利民的热情,以订钉子的精神,卯足干劲狠抓保障扶贫各项任务落实。要尽职尽责,简化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增加群众认同感,提高群众满意度。
3、强化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要强化政策宣传到位,深入各镇(乡、街道)对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开展新一轮保障扶贫政策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对的保障扶贫政策的知晓率。
4、强化督查问责。县保障扶贫领导小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督查力度,真督实导,及时查出工作实情,督促问题整改。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对因保障扶贫“奋战一百天、迎接省验收”活动开展不力、效果不好、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要呈报县委、县政府和县强攻办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采取相应组织措施。
附件:社会保障扶贫脱贫攻坚“奋战一百天、迎接省验收”活动计划安排表
社会保障扶贫脱贫攻坚“奋战一百天、迎接省验收”
活动计划安排表
序 号 | 工作内容 | 责任股室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1 | 社会救助提标提补工作 | 社会救助股 | 8.25 | 民政局、财政局 |
2 | 农村低保户纳入建档立卡户重叠率达到75% | 居民家庭经 济核对中心 | 8.30 | 民政局 |
3 | 城乡低保数据录入率100% | 居民家庭经 济核对中心 | 8.30 | 民政局 |
4 | 开展清理基层干部违规办理低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下发实施方案 | 社会救助股 | 8.12 | 民政局 |
5 | 落实健康扶贫医疗救助政策到位 | 社会救助股 | 8.30 | 民政局 |
6 | 落实十类重大疾病免费救助 | 社会救助股 | 8.30 | 民政局 |
7 | 落实2017年1月1日至5月19日以来住院贫困患者报销比例未达到90%的补偿款回补 | 社会救助股 | 9.30 | 民政局 |
8 | 完成新增农村低保对象个人档案、台账汇总审核工作,数据录入工作 | 居民家庭经 济核对中心 | 8.30 | 民政局 |
9 | 完成农村低保纳入建档立卡扶贫户重叠户进度报表 | 居民家庭经 济核对中心 | 8.30 | 民政局 |
10 | 完成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贫困的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工作 | 社会救助股 | 9.15 | 民政局、医保局 |
11 | 落实2016年7-12月城乡个人对象医疗救助资金360万元 | 社会救助股 | 9.30 | 民政局、财政局 |
12 | 2017年度非建档立卡对象医疗救助个人资料汇总、审核资金发放情况 | 社会救助股 | 11.15 | 民政局、财政局 |
13 | 建立农村低保扶贫建档立卡户对象对比台账 | 居民家庭经济核对中心 | 8.30 | 民政局 |
14 | 开展清理基层干部违规办理低保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 | 社会救助股 | 10.30 | 民政局 |
15 | 农村低保与扶贫对接精准识别纳入常规工作,做到应纳尽纳 | 社会救助股 | 11.30 | 民政局 |
16 | 对农村低保清理户进行上门回访,提高群众满意度 | 社会救助股 | 10.30 | 民政局 |
17 | 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困难户临时救助力度,解决临时困难 | 社会救助股 | 10.30 | 民政局 |
18 | 省慈善总会“栽富树”项目有效对接 | 慈善会办公室 | 9.30 | 县慈善会 |
19 | “刨穷根”帮扶中职贫困学生项目 | 慈善会办公室 | 9.30 | 县慈善会 |
20 | “暖床前”项目帮扶“孤寡、失独”老人120人;“助学优秀贫困大学生”助学项目;“扶自立”关爱留守儿童项目150名相关衔接工作 | 慈善会办公室 | 9.30 | 县慈善会 |
21 | 精准识别建档立卡户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落实到位 | 农保局 | 8.30 | 人社局、财政局 |
22 | 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低保,实行政策性保障 | 县残联 | 9.30 | 县残联、民政局 |
23 | 全额资助建档立卡城乡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有关政策 | 县残联 | 9.30 | 县残联、民政局 |
24 | 全面落实困难(低保)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精准到人,不落一人 | 县残联 | 11.15 | 县残联、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