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索引号: | 01-2018-00018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8-03-06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饶县民字〔2018〕9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上饶县民政局关于印发 《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总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饶县民政局关于印发
《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总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民政所,局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各单位:
根据《上饶县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总攻”工作方案》饶县开发[2018]49号文件精神,结合民政部门工作实际,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民政局《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总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3月6日
上饶县民政局
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总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总攻”行动的部署,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总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18年1月至4月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上饶县民政局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总攻”行动领导小组,局长林前伟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镇(乡、街道)民政所长、机关股室长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总支委员余乃雪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调度脱贫攻坚“春季总攻”行动日常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工作目标
为全面迎接国家的退出评估验收,高质量通过脱贫验收,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三率一度”,集中全力打好脱贫攻坚脱贫摘帽战,完成三项具体任务目标。一是谋划好全年民政工作。认真对照《关于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饶办发[2017]22号)制定完成2018年社会保障扶贫工作计划。二是查准工作问题。根据今年国家省市考核的要求,根据脱贫摘帽保障扶贫的各项指标,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和作风问题,真正找出短板、查准弱项。三是制定好落实举措。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的工作要求,强化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保障扶贫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的举措,完善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的常态化机制。
四、工作重点
(一)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大力实施省政府民生工程中由民政部门负责实施的事项,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各提高50元/月?人,分别达到580元/月?人、355元/月?人,提高城市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落实城乡低保按户保障、提高户均保障人数、常补对象比例。(责任领导:姜身林 责任股室:社会救助股)
(二)提高精准识别、精准救助水平
扎实做好农村低保兜底保障扶贫工作,助推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衔接,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抓好贫困人口扶贫,确保全面小康路上农村困难群众一个都不少。推动在镇(乡、街道)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急难型困难群众实行“先行救助”,规范“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完善部门协调、信息共享等机制。(责任领导:姜身林 责任股室:镇(乡、街道)民政所、社会救助股、居民家庭核对中心)
(三)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应保尽保
以收入核查为核心,与扶贫办同步联合开展定期核查工作,精准认定扶贫对象和低保对象,积极争取上级民政部门支持,增加低保指导数,确保建档立卡户暂时不能脱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返贫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责任领导:姜身林、余乃雪 责任股室:社会救助股、居民家庭核对中心)
(四)加强慈善救助
与省市慈善部门合作,积极弘扬“慈心济世、善举助人、温情互暖、和谐共进”慈善精神,充分发挥慈善机构的作用,防止因学及重大疾病深陷经济困境而返贫,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责任领导:王美琦 责任股室:慈善会办公室)
(五)完善受灾救助制度,遏制因灾致贫返贫
健全机制,强化措施,精准认定、分类管理自然灾害救助对象。提高低保受灾户、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灾户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水平和因灾倒损房屋灾后重建补助标准。(责任领导:余乃雪 责任股室:救灾救济股)
(六)完善临时救助制度,防止因突发性困难致贫返贫
根据国务院、民政部和省民政厅有关临时救助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和“救急难”实施方案,适时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全面建立以发现、认定、快速响应、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检查等为主要内容的急难救助长效机制,有效保障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致使生活陷入困境、生存面临危机及其他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后仍有严重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责任领导:姜身林 责任股室:社会救助股)
(七)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
继续对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实行护理补贴50元/月?人,低保残疾人(1至4级)实行困难生活补贴50元/月?人。对建档立卡残疾人实行精准康复服务,即:在医保报销范围外的残疾人辅助器具、特定的康复训练按政策规定给予帮扶。(责任领导:余乃雪、黄?林 责任股室:残联、社会福利事务股)
(八)坚持贫困户养老、医疗保障
继续实行贫困建档立卡户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由政府代缴100元/人?年;继续实行贫困建档立卡户、低保户及特困人员农村医疗合作保险费由县财政兜底,个人予以免交。(责任领导:严强青 责任股室:农保局)
(九)加大低保专项整治清理力度
对贫困建档立卡系统外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整治清理活动,特别是基层干部违规办理或因“政策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如纯女户、涉军群体、失地农民等每户享受3人或以上的对象予以重点清理。(责任领导:姜身林 责任股室:社会救助股、居民家庭核对中心)
(十)提升入户帮扶质量
全面提升干部入户帮扶质量,提高干部结对帮扶针对性、有效性,通过结对帮扶让挂点贫困户有实实在在的变化。(责任领导:余乃雪 责任股室:局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