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索引号: | 111-2017-00007 | 发布机构: | 铁山乡 |
发文日期: | 2017-01-25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铁乡发〔2017〕5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铁山乡计生工作奖惩制度》的 通 知
为了坚定不移地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我乡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持续向前发展,强化干部工作责任,确保全乡2017年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实现。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全乡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奖惩制度,办法如下:
一、处罚办法
1、出生数上报责任
凡期内发现出生数(特别是外省出生)未上报的村,每例处罚该村200元。
2、优生检查工作责任
已婚育龄妇女生育前应进行优生检查,未按时完成乡里下达指导数,未完成的按每对200元的标准对该村进行处罚。
3、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责任
每名应落实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落实一种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在抽查、检查中发现已生育三个及以上小孩的育龄妇女未落实措施的对象,以每例200元的标准对该村进行处罚。
4、育龄妇女电话录入率工作责任
按卫计委要求,已婚妇女电话录入率不得低于95%,低于95%的村,处罚该村计生专干100元。
5、社会抚养费征收责任
各村按要求完成乡里下达的指导数,按30%返还各村作为计生工作经费,超出部分按50%返还各村作为计生工作经费,未完成指导数,不返还工作经费。
6、计生工作实行月排名,对排名倒数第一且未完成里下达任务数的村,第一个月村主任在乡村干部大会上表态发言,连续两个月排名倒数第一的村,村支部书记表态发言,连续3个月排名倒数第一的村,主包干领导表态发言,连续4个月排名倒数第一的村,村支部书记到乡计生办跟班学习3个月,停发村里的工资。
二、奖励办法
1、全年计划生育工作排名第一的村奖励该村5000元的工作经费,并奖励该村计生专干工作经费500元;排名倒数第一的村处罚该村3000元的工作经费,并处罚该村计生专干工作经费200元。
2、以上奖罚资金从统筹工资和上级部门专项补助资金中扣除,单位从拨款中扣除,奖金从乡财政资金中列支;
3、本办法由乡计生领导小组负责考核。
中共铁山乡委员会
铁山乡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