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索引号: | 04-2018-00048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18-06-04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饶县人社字〔2018〕28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上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暨江西·上饶首届 “创领美好”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倡导创新文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精神,进一步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江西省选拔赛暨江西省首届“创领美好”创业大赛的通知》(赣人社字〔2018〕183号)文件要求,我局将联合县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团市委、残联举办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暨江西·上饶首届“创领美好”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赛事领导
本次大赛以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创新创业意识为目标导向,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为重点评价指标,突出参赛项目的社会价值和创业者的社会贡献。经研究成立上饶县大赛领导小组:
组 长:张利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长
成 员:洪贤华 县人社局副局长
刘在贤 县就业局局长
谢小芳 县发改委副主任
姜秀珍 县科技局副局长
王紫欣 团县委副书记
徐赛君 县残联副理事长
吕小春 县就业局副局长
盛 轩 县人社局办公室副主任
余智超 县就业局干部
二、参赛对象
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创新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重点鼓励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高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在校生)、去产能转岗职工、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残疾人等创业者参赛。
三、组织形式及赛制安排
大赛分为主体赛和专项赛两部分,其中:主体赛面向各类群体,重点是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高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在校生)、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分为创新项目组和创业项目组两个组别,按照县(市、区)选拔赛、市级选拔赛两个阶段实施;专项赛面向去产能转岗职工、残疾人两类特殊群体,按照县(市、区)推荐、市残联审核推选两个阶段实施。主体赛市级选拔赛由市级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统一以“中国创翼”“创领美好”冠名,并按省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名额,推选优秀项目入围省级选拔赛;专项赛由市残联审核推选1个优秀项目入围省级选拔赛。
四、报名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前两届大赛全国决赛获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不能参加。
(一)创新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18年5月31日,参赛主体为尚未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团队或在工商登记注册未满1年的初创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二)创业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18年5月31日,参赛主体为在工商登记注册满1年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三)专项赛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18年5月31日,参赛主体为尚未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团队或在工商登记注册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项目第一创始人必须为去产能转岗职工或残疾人。
3.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4.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5.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五、参赛时间、评审标准及规则
(一)参赛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5日前。
项目审核时间:2018年6月20日前。
资料报送市级时间:2018年7月2日前。
市级比赛时间:2018年7月上旬。
(二)评审标准
突出“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导向,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及社会价值。在评审过程中,针对“创新”主要围绕项目的产品、技术、经营模式、管理方式等评分;针对“创业带动就业”主要围绕项目直接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带动上下游产业就业规模、吸纳贫困群体或残疾人就业等方面进行打分。同时,还要关注项目带动精准扶贫、促进绿色发展等内容,并适当关注项目的商业价值。
(三)评审规则
项目评审采用封闭式基础评分与现场路演评分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封闭式基础评分占30%、现场路演评分占70%,两次评审分数按权重加总即为参赛选手的最终得分。封闭式基础评分和现场路演评分的组织规则及评定标准将在大赛组织对接会上初步明确。
六、奖励与扶持
(一)大赛组委会奖励
市级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加市级选拔赛的项目授予颁发证书,其中对获得一、二、三等奖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按规定对获奖项目给予适当奖励。
优秀创业服务机构奖:大赛组委会对积极推荐项目参赛并在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创业孵化基地,在评选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时给予优先考虑。
优秀组织奖:对各县(市、区)选拔赛期间按规定统一名称举办路演赛,组织发动得力、社会影响力大、参赛项目数量较多、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授予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牌。
特别贡献奖:对大赛提供大力支持的单位、社会机构、企业和个人授予特别贡献奖并颁发奖牌。
(二)大赛获奖项目扶持措施
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项目,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由登记注册经营场所所在地给予资助。同时,大赛组委会将采取多种手段持续宣传推广,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拓宽其市场发展渠道。对所有参加市级选拔赛的项目第一创始人,大赛组委会将区分不同创业者群体,从中选树一批有代表性的海归创业、技能创业、返乡(下乡)创业、转岗创业、自强创业等典型人物,编录《创领美好风采录》,在系统内和社会上广泛宣传,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七、经费保障
参加市级比赛,给予5000元交通、住宿、资料等费用补贴。获得国家、省、市大赛名次的,给予获奖项目不超过2万元的奖励,费用根据市人社局规定,从就业资料列支。
上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