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县府发
索引号: | 000000000000000000-2018-00055 | 发布机构: | 365体育在线网址 |
发文日期: | 2018-05-21 | 主题分类: | 饶县府发 |
文 号: | 饶县府发〔2018〕2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上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民生实事 安排意见的通知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民生实事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饶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民生实事安排意见
2018年,我县将继续加大民生工程实施力度,全力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20件民生实事。
一、工作原则
一是始终坚持关注最困难、最弱势的群众,解决他们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雪中送炭;二是坚持让人民群众直接受益、真正得到实惠,让改革发展成果全民共享;三是继续坚持公共财政“四个倾斜”,即向困难群众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向社会事业倾斜;四是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可增长、可持续实施的原则,确保民生工程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2018年民生实事责任安排表》是根据县《政府工作报告》和省、市民生工程安排意见制定的。各责任单位要围绕所列的具体内容和工作目标,掌握民生政策,提高操作水平,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做到“言必行、行必果”,自觉维护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忧、让人民群众得利,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
(二)强化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密切配合,集中精力,攻坚克难,抢抓时间,抓好落实;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发现问题和查找不足,扎实有效推进工作,确保各项民生工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三)强化督查。县政府办督查室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调度,对民生工程落实情况实行“一季一报送” “半年一通报”的督查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落实中遇到的问题;要以现场督查、电话督查、通报督促、督查约谈等方式适时进行跟踪,促使各责任单位按进度要求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对完成或提前(超额)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进度缓慢、未能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在县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上说明情况,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将其列入“一年三问”年末问结果的询问内容之一。
附件:2018年民生实事责任安排表
附件
2018年民生实事责任安排表
序号 | 内 容 | 政府责 任领导 | 责任人 | 完成时间 |
一、就业和创业 | ||||
1 | 新增城乡就业 7200 人,确保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5万 人;开展工业园区企业用工培训、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创业培训、残疾人培训,为残疾人购买公益性岗位,为残疾人购买“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增加安排担保基金,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其中扶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占贷款总数60%以上,到期贷款回收率在95%以上。 | 周华兵 郑 铭 | 张利华 上官清 | 2018年12月 |
二、社会保险 | ||||
2 | 五大保险参保人数达127万人次。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提高到3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城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由当地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代缴保费;继续落实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落实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按照国家规定,调整因公致残人员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护理费;为60周岁以上城乡特困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7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加大对养殖业、种植业、森林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的支持力度。 | 周华兵 詹 辉 | 张利华 叶常强 张光东 | 2018年12月 |
三、抚恤和社会救助 | ||||
3 | 将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增加50元,达到580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增加30元,达到380元;将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增加35元,达到340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增加30元,达到255元;将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425元提高到455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350元。 | 郑 铭 | 林前伟 | 2018年06月 |
4 | 提高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月人均救济补助标准;提高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手工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和未参保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月人均养老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企业军转干部和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标准,进一步落实企业军转干部医疗专项救助政策;调整企业退休的参战参试退役士兵和原省属农垦企业部分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对符合规定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 郑 铭 | 林前伟 | 2018年06月 |
5 | 落实残疾军人、三属人员、红军失散人员、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和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等人员的抚恤补助待遇;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战涉核人员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 | 2018年12月 | ||
6 | 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分别向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帮助残疾人实施精准康复服务与救助,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等;实施临时救助(特别救助)制度。积极缓解重大疾病、重度残疾、自然灾害、教育费用和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的支出型贫困问题。 | 上官清 | 2018年12月 | |
7 | 对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给予补助;将孤儿基本生活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30元;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寄宿、托管以及校外文体活动、心理辅导、家庭教育等多方面服务。 | 郑 铭 | 林前伟 胡曼婧 | 2018年12月 |
8 | 对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六十周岁,女性满五十五周岁,按规定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对符合扶助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发放一次性扶助金。在全县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工作。 | 霍 峰 | 郑建伟 | 2018年12月 |
9 | 对符合规定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奖补;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积极倡导和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做好安葬设施规划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和实施奖补政策力度,重点完善殡仪馆、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 | 郑 铭 | 林前伟 | 2018年12月 |
四、医疗保障 | ||||
10 |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将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49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210元;继续做好财政资助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做好全额补助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落实各项医疗保险扶贫政策。 | 周华兵 郑 铭 詹 辉 | 张利华 林前伟 陈宏华 郭素英 各镇(乡、街道) | 2018年12月 |
11 |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55元,为城乡居民提供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抓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全覆盖;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提高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水平;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配备必要诊疗设备,改善诊疗环境,提高中医药诊疗水平;实施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培养农村医学专业、中专层次定向生,优化乡村医生队伍。 | 霍 峰 | 郑建伟 | 2018年12月 |
12 | 将全县所有符合救治条件的白内障、唇腭裂、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度精神病患者纳入常态化管理,实施免费救治;对需维持血液透析的贫困尿毒症患者实施血液透析免费救治;对贫困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和耐多药结核病患者实施免费救治;对符合条件的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5种重大疾病的城乡贫困患者进行专项救治;为全县适龄农村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并对具备手术适应症的城乡贫困“两癌”患者实施免费救治,实现贫困家庭妇女“两癌”救助全覆盖;加强全县城乡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 | 2018年12月 | ||
五、教育、文化、体育等文化事业 | ||||
13 | 对符合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支持逐步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对符合规定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对普通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生均2000元/年发放国家助学金;对贫困家庭高考学生提供高考入学资助5000元。 | 霍 峰 郑 铭 詹 辉 | 马焕斌 陈宏华 林前伟 | 2018年12月 |
14 | 加快群众体育健身场地建设,改善县级田径运动场、健身场馆等群众体育健身设施条件;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群众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看地方戏等基本文化权益,引导基层开展健康向上、富有特色的文体活动;抓好县、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村级文化服务中心行政村全覆盖;支持文学艺术类作品的创作与繁荣。 | 霍 峰 | 周龙源 | 2018年12月 |
15 | 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农村学校“薄改”工程,全面启动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全面建成煌固、湖村、华坛山等7个乡镇中心幼儿园,迁建五府山、应家等乡镇中心小学;推广“腾讯智慧校园”成果运用,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 | 霍 峰 | 马焕斌 | 2018年12月 |
六、住房保障 | ||||
16 | 开工建设棚改安置房10万平方米,改造农村危旧房1600户;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残疾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众危房进行改造。 | 周华兵 詹 辉 | 何 敏 姜益全 陈宏华 各镇(乡、街道) | 2018年12月 |
七、扶贫开发 | ||||
17 | 加大扶持力度,加快精准扶贫脱贫步伐,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1359人,力争今年实现脱贫摘帽。 | 詹 辉 | 陈宏华 各镇(乡、街道) | 2018年12月 |
18 | 继续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优势特色产业扶持力度,积极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创新试点。 | 童元东 周海燕 有关镇(乡、街道) | 2018年12月 | |
八、群众生产生活 群众生产生活 | ||||
19 | 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力度;加强农产品安全抽检检测和农业执法。 | 郑 铭 詹 辉 | 江蔚文 童元东 | 2018年12月 |
20 | 继续推进新农村建设,开展“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和“8+4”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完成市级下达的新建、改建农村公路公里数。加快推进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实现全县25户以上自然村基本通水泥路。加快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市级下达的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建设任务。支持农贸市场建设改造。 | 周华兵 郑 铭 詹 辉 | 郑文范 郑建新 刘昌福 周晓建 各镇(乡、街道) | 2018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