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饶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整改说明
饶县电商发〔2017〕3号
关于对《上饶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整改说明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对第三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赣商务建设字〔2017〕193号)文件要求,我县对《上饶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部分内容进行了相应的整改,现就整改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格式整改
整改内容:1.附件1江西省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安排汇总表格式居中;
整改原因:文件格式极具重要性,合理的文件格式以便于文件的阅览及凸显文件的中心内容。
二、工作目标内容整改
整改内容:“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35%以上具备农产品上行销售功能,累计培训人员10000人次以上”改为“电商服务站点80%以上站点开展农产品上行销售,为群众提供代买代卖、收发快递、便民缴费、电商宣传等服务,累计培训人员10000人次以上”。
整改原因:“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35%以上具备农产品上行销售功能”与省厅79号文件规定建设功能不符。
三、投资规模与示范效果预估内容整改
整改内容:“全县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预计总投资25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50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460万元,社会资本610万元。”改为“全县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预计总投39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50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480万元,社会资本1950万元”。(详见附件1:江西省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安排汇总表)
整改原因:项目投资规模中,社会资本投入较少,仅占比23.7%。需撬动或积极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便于项目的后期运营。
四、实施内容整改
整改内容:增加了“加大电商扶贫措施和力度”版块。
整改原因:需要符合全国脱贫攻坚工作的政治方向,借力电商进农村示范工作,为贫困地区、贫困户的脱贫致富提供一份更坚实的保障。
五、进度内容整改
整改内容:“由县领导小组指导各责任单位对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自评自纠,做好验收,做好总结上报工作”改为“由县领导小组指导各责任单位对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成立验收小组或聘请第三方验收,及时反馈验收意见,督促企业抓好整改,做好验收,做好总结上报工作”。
整改原因:通过完善验收方式,以更好地完成相关验收工作,以及时达成目标。
六、分项目详细信息相关整改
(一)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与应用推广工程
整改内容:1.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中“总投资1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3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20万元”改为“总投资1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20万元,社会资本50万元”;
2.承办单位改为“分事项确定”;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中“2016年1月启动,2018年6月完成”改为“2016年7月启动,2016年12月完成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与实施规划,2017年12月完成设立22个农村电商咨询点,2018年6月完成所有宣传工作”;
4.项目验收标准及流程中“核实相关协议合同,收集已制作的各类宣传资料样本,及相关现场照片、录像,开支发票等,进行实地勘察核实。预算支出以实际使用为准”改为“制定的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指导期限不少于3年时间,应明确本地电子商务发展定位和目标,出台发展措施,政策宣传应进村入户,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创建综合示范工作机制,宣传推广项目应保留与政府签订的宣传协议、每次宣传计划和场景图片等资料证明材料作为补贴依据。核实相关协议合同,收集已制作的各类宣传资料样本,及相关现场照片、录像,开支发票等,进行实地勘察核实。预算支出以实际使用为准”。
整改原因:根据本项目推进的资金需求、真实进度等,实事求是地制定目标,便与操作落实。
(二)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整改内容:1.中央专项资金从“315万元”改为“325万元”;
2.承办单位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饶市分公司”;
3.项目实施内容中,于“1个跨境电商服务中心”之后添加“建设线上平台公共服务系统”;
4.项目验收标准及流程中“核实相关协议合同,核实相关票据,现场勘察平台运营与入驻企业运营情况”改为“中心应具备为当地企业、网商、服务商开展电子商务提供政策咨询、人员培训、孵化支撑等功能,中心应配备专职服务人员,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验收时核实相关协议合同,核实相关票据,现场勘察中心建设与运营及入驻企业运营情况”。
整改原因: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及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项目内容、验收标准及流程。
(三)农村电商村级服务站点建设项目
整改内容:1.承办单位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西省上饶县分公司、江西省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项目实施内容中“贫困村覆盖率达到80%”改为“贫困村覆盖率达到100%”;“其中35%以上站点提供农特产品网上销售服务”改为“其中80%以上站点提供农特产品网上销售服务”,并于其后添加“贫困村100%的站点提供农特产品网上销售服务。每个乡镇(街道)支持建设2个电子商务服务站或1个乡镇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支持建设1个电子商务服务站,乡镇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建成后补贴额度平均每个不超过10万元、乡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成后补贴额度平均每个不超过2.5万元”;
3.目标实施效果中“服务站点覆盖80%以上的行政村(居)(每村不超过1个,集镇所在地不超过2个),为农户提供网络代购、缴费支付、寄揽快递、信息咨询等服务,其中35%以上站点提供农特产品网上销售服务”改为“服务站点覆盖80%以上的行政村(居)(每村不超过1个,集镇所在地不超过2个),100%的贫困村,为农户提供网络代购、缴费支付、寄揽快递、信息咨询等服务,其中80%以上(贫困村100%)站点提供农特产品网上销售服务”;
4.项目验收标准及流程中添加“站点应具备为村民提供网上代购、农产品代销、邮件代收代发、费用代缴、话费充值、电商知识和政策宣传等功能”。
整改原因: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及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项目内容、效果、验收标准及流程。
(四)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工程
整改内容:1.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中“总投资2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8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50万元”改为“总投资29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8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50万元,社会资本60万元”;
2.承办单位为“江西盛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为“上饶县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基地”;
4.目标实施内容中潜在电商创业人员需增加“农村青年、贫困对象、贫困人员”,贫困人员培训需达1000人次以上;
5.项目建设进度计划中“2016年6月启动,2018年5月完成培训10000人次以上”改为“2016年6月启动,2017年12月完成培训6000人次以上,其中贫困人员500人次以上,带动500余贫困对象就业,2018年5月完成培训10000人次以上,其中贫困人员1000人次以上,带动500余名贫困对象就业”;
6.目标实施效果中“累计培训人员6000-10000人次以上,其中培训县、镇乡(街道办)、村等各级政府部门人员1000人次,培训农村电商服务站人员500人次以上,培训农村电商专业人员1000人次以上,培训相关企业员工2000人次以上,培训潜在创业人员1000人次以上”改为“培训基层公务员、农村青年、涉农企业、农民等各类人员10000人次以上,其中培训贫困对象1000人次,带动2-5万余名农村青年、大学生、返乡农民工、残疾人、留守女、农村贫困人口投入电子商务产业链就业,其中,带动500余名贫困对象就业”;
7.项目验收标准及流程中“查看培训企业资质,采集培训资料、现场图片、录像,核实相关协议合同、培训学员名单,与学员现场沟通、电话联系等,核实培训人数与培训效果。预算支出以实际使用为准”改为“核实当地政府与培训机构签署的委托培训协议或下达培训任务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每位授课人的基本情况和资质证明、培训方案、培训时间、地点、课程安排、培训材料、培训人员名册、签到名册和现场培训照片。预算支出以实际使用为准”。
整改原因: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及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项目内容、计划、效果、验收标准及流程。
(五)物流基础服务设施与配送体系建设工程
整改内容:1.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中“总投资5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5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50万元,社会资本50万元”改为“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5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50万元,社会资本500万元”;
2.项目地址为“江西邮政(上饶)电子商务智慧产业园、各镇乡(街道办)集镇所在地”;
3.目标实施内容中添加“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物流配送企业,鼓励多方参与,整合各类交通资源,优化功能,初步建成公路、铁路、空运相衔接的多式联运物流网络。对现有农产品流通与客运网络进行整合、完善、提高,全力打造高效便捷的‘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充分利用整合江西省现有‘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网点和邮政快递网点等,打通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的配送与揽货通道”及‘贫困村快递覆盖率达100%’”;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中“2016年6月启动,2018年5月建成”改为“2016年6月启动,2018年1月建成县级农村电商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和县级农村电子商务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开通邮路15条,2018年5月建成22个镇乡(街道办)农村电商公共仓储配送分中心,开通邮路22条,使行政村(居)快递覆盖率达到80%以上”;
5.目标实施效果中添加“贫困村快递覆盖率达100%”;
6.项目验收标准及流程中添加“物流配送中心的货件当天可送达(派出)各乡村、偏远乡村2天送达(派出)”。
整改原因: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及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项目内容、验收标准及流程。
(六)农产品品牌建设和质量检测与溯源体系建设项目
整改内容:1.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中“总投资19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2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20万元,社会资本50万元”改为“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20万元,社会资本300万元”;
2.承办单位为“上饶县供销社‘饶家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中“2016年1月启动,2018年5月完成”改为“2016年1月启动,到2018年1月,建成1个农产品质量检测与溯源服务中心,新增“三品一标”认证、SC认证、国家与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共5个以上,2018年5月,建成农产品溯源标签系统和溯源管理系统,出台配套政策,新增“三品一标”认证、SC认证、国家与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共10个以上”;
4.项目验收标准及流程中添加“应打造1-2个农特产品网络销售品牌,溯源平台应为本地农产品开展追溯和质量认证提供服务,实现本地农特产品上网、二维条码扫描、短信和触摸屏等方式追溯,提供农特产品从生产源头到销售末端的完整原始数据或视频信息”。
整改原因: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及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分配、内容、计划、效果、验收标准及流程。
(七)农产品线上线下电子商务供应和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整改内容:1.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中“总投资5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5万元,社会资金10万元”改为“总投资36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25万元,市县财政配套120万元,社会资金120万元”;
2.承办单位为“上饶县供销社‘饶家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3.项目验收标准及流程中添加“线下O2O体验馆馆内设计应新颖、明亮,突出本地特色及文化,具有集中展示本地农特旅游产品、为消费者提供电商购物体验和技术指导的功能。线上特色馆应优先选择入驻有影响力的电商平台,特色馆实际入驻商家不少于20家,且至少10家为农产品电商;承办的运营商公司需要成立1年以上,且具有较强的运营团队”。
整改原因: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及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分配、内容、验收标准及流程。
(八)农村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整改内容:1.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中“总投资1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100万元”改为“总投资4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0万元,社会资本420万元”;
2.承办单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饶县支行”;
3.项目实施内容添加“其中用于扶持贫困对象的额度不少于100万元”;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中“2017年1月启动, 2018年5月完成”改为“2017年1月启动,2017年12月建成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中心,带动500万元融资额度,其中用于扶持贫困对象的额度不少于100万元;
5.项目验收标准及流程中添加“合作的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应简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时间、降低贷款门槛,提供无需抵押和担保的贷款服务”。
整改原因: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及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分配、计划、内容、验收标准及流程。
上饶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16日
上饶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