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县残疾证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就业创业、残疾人精准康复等相关政策
一、残疾证办理标准及办证指南
1、残疾证办理分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
残疾证办理标准依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2、七类残疾人办证标准
---- 视力残疾标准
一)、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二)、视力残疾的分级
类别 | 级别 | 最佳矫正视力 |
盲 | 一级 | 无光感~<0.02;或视野半径<5度 |
二级 | 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 | |
低视 力 | 三级 | 0.05~<0.1 |
四级 | 0.1~<0.3 |
〔注〕:
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0.1=新标准4.0,0.3=新标准4.5)。
2.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针孔视力。
3.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 听力残疾标准
一)、听力残疾的定义
听力残疾,是指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二)、听力残疾的分级
听力残疾一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91 dB HL,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二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 dB 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三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 dB 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听力残疾四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dB 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 言语残疾标准
一)、言语残疾的定义
言语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者,而不能或难以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3岁以下不定残)。
言语残疾包括:
1.失语:是指由于大脑言语区域以及相关部位损伤所导致的获得性言语功能丧失或受损。
2.运动性构音障碍:是指由于神经肌肉病变导致构音器官的运动障碍,主要表现为不会说话、说话费力、发声和发音不清等。
3.器官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是指构音器官形态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其代表为腭裂以及舌或颌面部术后造成的构音障碍。主要表现为不能说话、鼻音过重、发音不清等。
4.发声障碍(嗓音障碍):是指由于呼吸及喉存在器质性病变导致的失声、发声困难、声音嘶哑等。
5.儿童言语发育迟滞:指儿童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其言语发育落后于实际年龄的状态。主要表现不会说话、说话晚、发音不清等。
6.听力障碍所致的语言障碍:是指由于听觉障碍所致的言语障碍。主要表现为不会说话或者发音不清。
7.口吃:是指言语的流畅性障碍。常表现为在说话的过程中拖长音、重复、语塞并伴有面部及其他行为变化等。
二)、言语残疾的分级
言语残疾一级:
无任何言语功能或语音清晰度≤10%,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一级测试水平,不能进行任何言语交流。
言语残疾二级:
具有一定的发声及言语能力。语音清晰度在11%-2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二级测试水平。
言语残疾三级:
可以进行部分言语交流。语音清晰度在26%-4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三级测试水平。
言语残疾四级:
能进行简单会话,但用较长句或长篇表达困难。语音清晰度在46%-6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四级测试水平。
----- 肢体残疾标准
一)、肢体残疾的定义
肢体残疾,是指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而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
肢体残疾包括:
1.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
2.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3.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二)、肢体残疾的分级
肢体残疾一级: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
2.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3.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4.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
6.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
7.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
8.四肢在不同部位缺失;
9.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肢体残疾二级: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
2.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
3.双大腿缺失;
4.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
6.三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一级中的情况);
7.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三级:能部分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双小腿缺失;
2.单前臂及其以上缺失;
3.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
4.双手拇指或双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
5.二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二级中的情况);
6.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四级:基本上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单小腿缺失;
2.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在5厘米以上(含5厘米);
3.脊柱强(僵)直;
4.脊柱畸形,驼背畸形大于70度或侧凸大于45度;
5.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
6.单侧拇指全缺失;
7.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8.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
9.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厘米的成年人);
10.一肢功能中度障碍或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11.类似上述的其他肢体功能障碍。
---- 智力残疾标准
一)、智力残疾的定义
智力残疾,是指智力显著低于一般人水平,并伴有适应行为的障碍。此类残疾是由于神经系统结构、功能障碍,使个体活动和参与受到限制,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有限和间歇的支持。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滞;或者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智力损害或智力明显衰退。
二)、智力残疾的分级
级别 | 分级标准 | |||
发展商(DQ) 0-6岁 | 智商(IQ) 7岁及以上 | 适应性行为(AB ) | WHO-DASⅡ分值 18岁以上 | |
一级 | ≤25 | <20 | 极重度 | ≥116分 |
二级 | 26-39 | 20-34 | 重度 | 106-115分 |
三级 | 40-54 | 35-49 | 中度 | 96-105分 |
四级 | 55-75 | 50-69 | 轻度 | 52-95分 |
----- 精神残疾标准
一)、精神残疾的定义
精神残疾,是指各类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由于存在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二)、精神残疾的分级
18岁以上(含)的精神障碍患者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残疾评定量表Ⅱ》(WHO-DASⅡ)分数和下述的适应行为表现,18岁以下者依据下述的适应行为的表现,把精神残疾划分为四级:
精神残疾一级:
WHO-DASⅡ值≥116分,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与人交往,无法从事工作,不能学习新事物。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的支持,生活长期、全部需他人监护。
精神残疾二级:
WHO-DASⅡ值在106-115分之间,适应行为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精神残疾三级:
WHO-DASⅡ值在96-105分之间,适应行为中度障碍;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与人进行简单交流,能表达自己的情感。能独立从事简单劳动,能学习新事物,但学习能力明显比一般人差。被动参与社交活动,偶尔能主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部分的支持,即所需要的支持服务是经常性的、短时间的需求,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
精神残疾四级:
WHO-DASⅡ值在52-95分之间,适应行为轻度障碍;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时忽略个人卫生。能与人交往,能表达自己的情感,体会他人情感的能力较差,能从事一般的工作,学习新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稍差;偶尔需要环境提供支持,一般情况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料。
----- 多重残疾
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残疾为多重残疾。多重残疾应指出其残疾的类别。多重残疾分级按所属残疾中最重类别残疾分级标准进行分级。
3、残疾证办理指南
一)、上饶县残疾人证办理对象
户籍在上饶县辖区内的各类因先天、患病及灾难等原因导致残疾的对象(包括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等六类残疾人)。
二)、办证流程
1、残疾人本人携带好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2份复印件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残联服务窗口照相,以便网上录入;
2、到县残联办证窗口进行目测是否属残疾,属残疾,领取申请表和残疾评定表;
3、填写申请表和评定表;
4、到县残联指定医院进行残疾等级评定后加盖评定医院公章;
5、持上述手续齐全的“两表”到办证窗口办理残疾人证。
三)、服务时限
1、填表需20分钟;
2、取证需要2个月(录入——初审——市残联复审——打印残疾人证加盖县残联公章——市残联再次复审合格加盖市残联公章及钢印——由县残联领取残疾证发放各乡镇街道残联——各乡镇街道残联发放到残疾人手中)。
四)、评定医院及医生联系方式
残疾类别 | 评定医院 | 评定医生 | 服务电话 | 备注 |
肢体 | 上饶县人民医院 | 程伟峰 | 13607032706 | 县医院骨科 |
王笑山 | 13970339927 | |||
柯 敏 | 15007939858 | |||
上饶县中医院 | 杨忠昌 | 13879345919 | ||
智力 | 上饶市第三人民医院 | 徐 琼 | 13907039705 | IQ测试 |
视力 | 上饶市第四人民医院 | 毛羽佳 | 18970319937 | 原南昌大学铁路医院 |
郑琳璐 | 18079323903 | |||
上饶县人民医院 | 黄 颖 | 18307931206 | 县医院五官科 | |
言语 听力 | 上饶县人民医院 | 刘 倩 | 15979307007 | |
惠耳助听器 | 祝洪森 | 13870325626 | ||
精神 | 上饶市第三人民医院 | 徐 琼 | 13907039705 | |
上饶精神病医院 | 汪 丽 | 13807937564 | ||
上饶弘康精神病医院 | 毛巨增 | 13647932549 | ||
说明:上饶市第三人民医院只进行精神和IQ鉴定,不进行等级评定,等级评定由上饶精神病医院(经开区)和上饶弘康精神病医院进行;上饶市第四人民医院只对视力进行医学鉴定,视力等级评定由上饶县人民医院进行。 |
五)、残疾证遗失补办流程
1、携带残疾人本人身份证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残联服务窗口查询残疾证号并到《上饶县报》申请登报遗失;
2、携带报纸原件、一张近期免冠红底2寸彩照、残疾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办证窗口补办残疾证。
备注:取证时间和正常办理残疾证时间一致,均为2个月。
六)、残疾证破损更换
携带破损的残疾证及一张近期免冠红底2寸彩照到办证窗口更换。
备注:取证时间和正常办理残疾证时间一致,均为2个月。
七)、办理一代证,未办理二代残疾证重办手续
2009年3月之前办理的一代残疾证一律作废(没有具体的残疾证办理标准,也没有录入中残系统数据库),要按照规定标准鉴定申请办理二代残疾人证。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及申办程序
1、残疾人两项补贴: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西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5】63号文件和上饶县人民政府印发《上饶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饶县府发【2016】9号文件精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0元/月:享受低保1—4级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职工(在职、退休、离休)、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等残疾人不在享受范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0元/月:1—2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职工(在职、退休、离休)、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等残疾人不在享受范围》;
2、残疾人两项补贴申办程序: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需填写《上饶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表》,并提供残疾证、户口本、身份证、一卡通的复印件(一式两份),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明;通过村(居)委会向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镇乡(街道)民政所(残联)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县残联;县残联审核残疾证办理情况,并在《审批表》签署意见,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县民政局;民政局审核低保情况,并将补贴对象、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在残疾人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示7个工作日;审核合格的材料由民政局汇总后报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上饶县属于西部延伸地区,省财政、县财政8:2负担)。
三、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
1、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可以到镇乡(街道)残联、县残联教就股登记,县残联根据需求情况及时向企业(尤其福利企业)推荐用工(县残联每年春节会同县就业局开展残疾人就业招聘会、全国助残日县残联会开展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并宣传惠残政策);
2、根据饶县财行【2017】15号文件精神,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开店经营(已开)的,县残联给予补助:不在乡镇所在地的村一次性补助2000元、乡镇所在地的村一次性补助3000元、县城一次性补助6000元;
3、根据县残联、县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上饶县残疾人种养加工服务业扶持补助暂行办法》(县残联字[2014]13号)文件精神,残疾人创办种养殖基地(种植及养鸡养鸭养牛养羊等)、残疾人创办的加工基地、安置10名以上残疾人就业的种养加基地(残疾人工资要打一卡通)达到一定规模标准,可以向镇乡(街道)残联申请基地发展困难扶持补助,镇乡(街道)残联审核后报县残联,县残联会同县财政局再次到申请基地审核,审核后,根据规模大小等确定补助金额{全县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补助金是上一年残保金10%(省残联文件精神)},由财政打一卡通;基地扶持累计达到文件标准就不再扶持:大型基地补助150000元、中型基地补助100000元、小型基地补助60000元。
4、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视力残疾人可以推荐免费学习盲人按摩,学成后推荐就业,工资2000—5000元/月左右。
四、残疾人精准康复政策
根据省、市残联等七部门(残联、民政、财政、教育、扶贫办、卫计委、人事)文件精神,上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上饶县残疾人“十三五”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县府办法【2017】11号文件精神,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
1、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至少10个月,县残联给予定额报销1.2万元(含残疾儿童家长支持性服务0.1万元),2017年在康复训练31人;
2、免费为0-6岁残疾儿童配备矫行器,目前6人;
3、上报市残联、省残联0-6岁需要免费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及服务听力残疾儿童(省残联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经费不下发地方,由省残联统一安排,指标不限),2017年报了10人;
4、上报市残联、省残联0-6岁肢体需要免费矫治手术残疾儿童(省残联矫治手术经费不下发地方,由省残联统一安排,指标不限);
5、上报市残联、省残联需要免费安装假肢残疾人(假肢安装有省残联统一招投标,并下发指标)2017年已经免费安装假肢30人;
6、残疾人辅具器材(轮椅、盲杖等)根据镇乡(街道)残联登记的残疾人需求,县残联根据资金预算通过政府采购,结合省残联民生工程辅具一起发给镇乡(街道)残联,有镇乡(街道)残联免费发给有需要的残疾人,收集相关资料,录入中残康复系统数据库,2017年免费发放辅具1548件(基本满足需求);
7、7-17岁及成人残疾人康复训练,县残联给予100-500元/年/人报销(在县内康复机构资金直接划拨机构);7-17岁及成人精神残疾人每年可以免费到上饶精神病医院进行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1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康复金额直接划拨精神康复机构是低保的可以向民政、卫计委、医保申请200元/月的免费服药。
五、残疾人农家书屋管理员公益性岗位等
1、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岗位:根据省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就业与培训的通知(赣残联字[2017]84号文件精神,缓解残疾人就业压力,为村(居)委会农家书屋配备残疾人管理员岗位,每个村一人(指标省残联等部门安排),300元/月(资金省残联下拨),目前全县有147个村(居)安排了147个贫困残疾人农家书屋管理员(指标县残联分解给镇乡(街道)残联,镇乡(街道)残联分解给村(居)委会,具体残疾人农家书屋管理员村(居)委会根据文化、劳动能力、困难程度确定)。
2、残疾人专职委员:县残联系统的延伸机构建设需要(收集残疾人相关需求信息),目前全县每个村(居)都配备了一个残疾人专职委员(50元/月)。
来源:上饶县残联